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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来!航运企业落户平潭可享受这些优惠

      近日,网友林先生在微信留言:平潭正大力发展海运业,区外船舶和新造船舶落籍平潭,有什么优惠政策吗?要如何办理?来来来,往下看你就知道啦~

  “政策帮你问”小分队收到问题后,立即前往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56号产业奖补窗口咨询,窗口工作人员为我们介绍了相关政策。

  区外船舶和新造船舶落籍平潭港

  对注册在平潭的航运企业自有并经营的船舶落籍平潭,按船龄实行落户补助,船龄1-10年(含10年)每参考载货量给予一次性补助60元(即60元/吨);船龄11-20年(含20年)每参考载货量给予一次性补助35元。

  申请补助所需的材料:

  1. 海运企业落户补助、规模奖励审批表一式四份

  2.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 水路经营许可证或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船舶所有权证、国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船舶的所有权证书的每一页都要复印,每一艘船的国籍证书都要复印)

  5.《船舶营业运输证》或国际海上运输船舶备案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6.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盖公章并填写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字。

  办理地址: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56号产业奖补窗口

  咨询电话:0591-2316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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