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潭部署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时间:2018-03-12 日前,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召开全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会,落实省环保厅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和工作要求,部署下一阶段任务,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目前,我区已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区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预算及普查方案,根据省普查办部署,启动生活源锅炉清查,筛查生活源锅炉分布情况及企业使用情况,初步建立涉及生活源锅炉的企业清单。同时明确人员分工及职责,强调要加强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普查宣传,加快制定第三方普查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目前我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虽在稳步推进中,但总体上落后于其他省市,各相关人员应该高度重视污染源普查工作,制定定期工作制度。小组成员应各司其职,落实工作任务,明晰时限,保障质量,做到数据全面、真实、一致,切实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VOCs指的是挥发性有机物,空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浓度过高时对人体健康有害。近日,区环土局组织环评处相关工作人员,实地考察企业VOCs排放情况,全面加强我区固定污染源废弃挥发性有机物管理监测工作。 根据前期筛查确定的VOCs排污企业名单,区环土局,工作人员实地调查我区涉汽修、家具、洗涤、造船厂、包装印刷等行业共10家VOCs排污企业。 检查组要求排污企业要依照环境保护法的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自行监测,主动公开VOCs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信息,确保VOCs污染物达标排放。 |